2026-03-27 17:51
憲法法庭今天由5名大法官做出今年第三號判決,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一概不准再移送」的規定部分違憲;不過,3名反對派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再度缺席,但場外同步出具一份7000多字的「不同意」法律意見書唱反調,除重申判決無效,也主張聲請案不符合聲請要件,而且屬於「立法政策」問題,主張憲法審查不應取代立法者進行制度設計,根本不應該受理。
2026-03-27 16:37
花蓮地院受理兩起少年案件時,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承審法官邱玄佳認為未保護少年及妨礙訴訟權,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認定,一概禁止受移送法院為少年利益再移送,牴觸《憲法》為保障少年人格權而課予國家特別保護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義務的意旨,條文部分違憲而失效,相關機關必須於2年內修法。
2026-03-27 14:08
憲法法庭5名大法官自去(2025)年12月19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部分違憲後,今年已經連續產出「律師準抗告」、「補充保費」等兩起判決,今天下午3點將公布第三發判決「少年保護事件禁止再行移送案」,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召開記者會。至於3名反對派大法官是否參與判決,受到外界矚目。
2026-03-26 18:41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檢方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名被告,北院重判柯文哲17年、沈慶京10年、應曉薇16年6月,而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獲判緩刑,僅有應曉薇辦公室顧問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北院也公布判決關鍵理由,以下為新聞稿全文。
2026-03-10 17:12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涉「熊抱」、「寫情書」性騷女下屬,案發後「提前退休」慘遭輿論撻伐,老東家、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兩年來密集審理他的懲處案。不過,李伯道不滿司法院申評會決議成立性騷擾,打行政官司反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2025)年12月判敗訴,全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李伯道主張,該撤銷的行政訴訟直接關係到他的懲戒處分,據此向職務法庭聲請停審,職務法庭日前打臉駁回。
2026-03-06 14:06
華航2名空服員於2022年10月服勤至荷蘭,勤務結束後,竟被同航班機師性騷擾,桃園市政府調查後確定有性騷擾事實,卻以發生在境外、無管轄權為由,而不予開罰。案經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受害人並無要求政府開罰的權利,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聲請釋憲,主張性騷擾防治不能有國界漏洞,更不應該剝奪受害人提告的權利,並呼籲類似經歷的受害人,可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聯繫,團結申請釋憲。
2026-03-02 18:20
憲法法庭今天舉辦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說明會,主案聲請人的委任律師蔡尚謙在說明會上痛陳,性創傷議題宛如二二八事件,對受難者而言,都是影響一輩子的艱難創傷,倖存者是用自己的生命歷程嘗試追求「正義」,即便傷痛影響深遠,但她們仍然希望能夠為了他人撐傘點燈。他秀出一封被害人聲請釋憲前傳給他的簡訊,「既然都不會好,那努力看看可以再做些什麼吧…。」
2026-02-28 16:23
一名女子年幼時遭堂哥性侵、猥褻,長大後對堂哥提告,卻因過追訴時效遭不起訴及法院駁回,女子認為刑法第80條違憲而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3月2日將召開不公開說明會。
2026-02-13 23:30
拖車司機鄭武松2002年間懷疑前妻和皮革工廠的陳姓工頭有染,亂刀殺死兩人,2005年被判死刑定讞,迄今21年未槍決。他自認「生不如此」,曾兩度寫信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執行,卻沒人理;憲法法庭前年判決限縮死刑適用後,他改變心意,向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被駁回確定,轉而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大法官打臉不受理。
2026-02-06 14:06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將公布今年第二起憲法判決,答案揭曉並非萬眾期待的「總預算案」,而是與僱主和勞工權益息息相關的「補充保費案」,一名土木包工業者聘請兼職,不滿代繳31000元補充保費,寬限期到了還被裁罰三倍、93000元,因而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至於大法官會做出什麼決定,下午3點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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