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17:51
憲法法庭今天由5名大法官做出今年第三號判決,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一概不准再移送」的規定部分違憲;不過,3名反對派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再度缺席,但場外同步出具一份7000多字的「不同意」法律意見書唱反調,除重申判決無效,也主張聲請案不符合聲請要件,而且屬於「立法政策」問題,主張憲法審查不應取代立法者進行制度設計,根本不應該受理。
2026-03-27 16:37
花蓮地院受理兩起少年案件時,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規定「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承審法官邱玄佳認為未保護少年及妨礙訴訟權,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認定,一概禁止受移送法院為少年利益再移送,牴觸《憲法》為保障少年人格權而課予國家特別保護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義務的意旨,條文部分違憲而失效,相關機關必須於2年內修法。
2026-03-27 14:08
憲法法庭5名大法官自去(2025)年12月19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部分違憲後,今年已經連續產出「律師準抗告」、「補充保費」等兩起判決,今天下午3點將公布第三發判決「少年保護事件禁止再行移送案」,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召開記者會。至於3名反對派大法官是否參與判決,受到外界矚目。
2026-03-26 18:41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檢方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名被告,北院重判柯文哲17年、沈慶京10年、應曉薇16年6月,而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獲判緩刑,僅有應曉薇辦公室顧問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北院也公布判決關鍵理由,以下為新聞稿全文。
2026-03-26 12:04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用「熊抱」、「摸背」等方式7度性騷女下屬,事情曝光前他火速申請退休獲准,調查期間則槓上開花,另查出他在職場霸凌女科長、女工友,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將他移送老東家究責。職務法庭今天重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對此,李伯道火速發出聲明回應,他尊重司法專業,但也期許司法不要淪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2026-03-18 09:12
出身富裕家庭的王鴻偉,25年前因為追求心儀女子張雅玲遭拒,竟痛下殺手狠砍176刀後棄屍,王鴻偉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由於王鴻偉的死刑判決未經「一致決」,且第三審未經言詞辯論,違反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檢察總長邢泰釗因此依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這是繼黃春棋、陳憶隆、郭俊偉後,檢察總長依據「憲判字第8號」提起非常上訴的第4名死囚。
2026-03-04 20:48
立法院上會期陸續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不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3/4)天表示,這三部法律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法原則,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質疑,總統賴清德在新春茶敘期許未來朝野可以和諧,如今行政院卻不副署,「朝野要如何和諧?還是賴總統口中的和諧,是只能唯賴總統之命是從?」
2026-03-04 18:54
立法院2月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3/4)表示,這三部法律的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法原則,甚至無視既有司法判決,為特定個案量身打造、推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果,因此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2026-02-23 16:20
總統賴清德今(2/23)邀五院院長茶敘,立法院長韓國瑜邀請賴清德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欣然接受,總統府表示,只要合憲欣然前往。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賴清德應就軍購預算透明化、台美關稅協定等議題,提出具體且深入報告;無論「統問統答」或「依序回答」,核心目標都應「實問實答」。
2026-02-23 13:56
時任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劉珮瑄等多人,2015年間在新北市中正橋上持刀割毀十幾面國旗,被移送《刑法》侮辱國旗罪,一審簡易庭判拘役20天,陳儀庭3人上訴一度逆轉無罪,檢方再上訴,承審合議庭曾聲請釋憲但無下文,二審去年改判3人拘役15天,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全案纏訟10年,最終以「有罪」落幕。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