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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挨轟違法個案!柯文哲拿「葉克膜」反駁:全世界沒人做就不做?

    2025-12-24 18:18 / 作者 白廷奕
    柯文哲今日有別於過往,特別穿著「一身淨白」出庭。白廷奕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弊案,台北地院今(12/24)日進行補充辯論。檢察官廖彥鈞砲轟,柯文哲濫用都委會裁量權限,讓京華城以極低回饋取得高價值容積獎勵,成為違反平等原則的圖利個案;但柯文哲反駁,京華城沒落原因在於交通中心被轉移到南港,都委會不可能放任京華城擺爛11年。出身醫生的柯文哲,更抬出自豪的「葉克膜」當案例,強調科學發展本來就是「個案發展成通案」,反問「如果醫生說『全世界沒人這樣』,那家屬怎麼辦?」

    台北地院連續8天開庭辯論,由於檢方論告同案被告彭振聲、黃景茂時,部分內容提及柯文哲、沈慶京,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檢辯進行補充辯論,而柯文哲與蒞庭檢察官廖彥鈞上演一場激戰。

    檢方:柯文哲濫用裁量權、圖利個案

    廖彥鈞指出,辯方主張檢方起訴京華城案,導致公務員不再「勇於任事」,但早在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時,公務員的私人對話就曾出現「我還是不希望過」、「上面不擋我們怎麼扛」、「他就是施壓還不承認」等內容。廖彥鈞強調,公務員本來就不負責判斷終局違法性,他們擔憂本案違法,已盡力在公文中提醒上級長官,柯文哲等人卻視而不見,律師對此也輕描淡寫。

    廖彥鈞表示,檢辯雙方都同意給予容積獎勵必須有法令依據,但辯方卻認為,細部計畫就是依據。他引用司法判決反駁,細部計畫頂多只是行政處分,適用於單一個體,如果硬要說是「法」,「那它就是一人法,是京華城法。」廖彥鈞批評,京華城不是都市更新案卻準用《都市更新條例》,本案也沒有可以類推適用都更的情況,他強調,京華城營運不善不是理由。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控行賄柯文哲,藉此施壓北市府通過京華城案。白廷奕攝

    廖彥鈞進一步引用司法判決,認為公務員依據法令授權裁量個案時,必須受到平等原則的拘束,如果濫用裁量權限讓單一個案獲得好處,仍會構成違法圖利。他接著說,都發局審查人民提出的細部計畫案時,依法也應該注意內容是否「有礙公共利益或不當」,但京華城容積獎勵變價約173億元,對比都委會僅有的資訊,回饋價值只有4億多元,回饋與容積獎勵明顯不成比例,都發局卻未審查並退件。

    廖彥鈞強調,檢方的立場就是「例外從嚴」,京華城應該以基礎容積率(560%)為準,如果要取得額外容積獎勵,應依循法定容獎機制,但辯方卻主張「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只要能通過都委會審查就好。廖彥鈞指出,都委會主席是以副市長為主席,委員也都是市長派聘,辯方的主張,等同放任地主選擇收買市長、副市長,不必遵守法律。

    柯文哲:「個案變通案」符合科學邏輯

    聽完廖彥鈞指控,柯文哲馬上拿起麥克風,審判長准許發言後,他劈頭就嗆廖彥鈞「好啦!好啦!你不平庸,但是很邪惡。」他反駁,並非只要是個案就等同違法,他也引用前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的證詞,表示科學邏輯向來是「先有個案才變成通案」。柯文哲以「葉克膜」為例,醫學上的作法也是從「Case Report」變成「Serial Report」,接著才會做「雙盲試驗」,稱科學是逐步進步,不可能一日千里。

    柯文哲也批評蔣萬安市府「因噎廢食」,碰到京華城就變更法令,要求公務員不准處理。「如果是我當市長會怎麼樣?」他強調,當初選擇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劃出流程圖,並建立處理標準,「這才是科學方法」。柯文哲不認同檢察官「個案就要很小心」的說法,反抬出醫療專業反嗆檢察官「沒有葉克膜的時候,如果醫生說『全世界沒有人這麼做』,請問家屬要怎麼辦?」

    前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曾到北院作證,坦言京華城確實是特殊個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柯文哲坦言,這個案件造成太多社會成本,也導致公務員比以前更保守。他拿「防衛性醫療」舉例,指以前的醫療過失案件都用《刑法》處理,導致醫生習慣在手術前做一堆多餘的檢查。柯文哲認為,圖利罪定義不清、適用範圍不明確,同樣也導致公務員不敢做事,未來一定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話說到深處,柯文哲忍不住站起來講,他要檢察官真的「不要想太多」,所有的公務員都讓京華城過關一定有其理由。柯文哲解釋,當初是北市府遷移東區門戶計畫,把高鐵終點站設在南港,讓南松山作為「交通轉運站」的計畫報銷,才導致京華城營運不善。

    他問檢察官,京華城就在南松山計畫的中間,「你要讓它當爛尾樓擺在那邊11年嗎?都委會委員思考的跟檢察官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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