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陳堯俐遭廢證!終身不得行醫 衛福部:連醫師國考都沒資格考

    2026-06-02 17:10 / 作者 游騰傑
    衛福部。游騰傑攝
    換肝名醫、現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涉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國進行肝臟及腎臟移植並從中牟取高額利益,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證實,已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其醫師證書,成為國內首位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而遭撤銷醫師資格的案例。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下午進一步說明,廢止醫師證書是中央主管機關所能祭出的最重行政處分,一旦處分確定,陳堯俐將永久喪失行醫資格,不得再從事任何臨床醫療行為,也失去重新報考醫師國家考試的資格。未來唯一變數在於當事人是否提出行政救濟,並獲法院撤銷相關處分。

    劉玉菁表示,衛福部此次裁處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規定,針對醫事人員違法仲介器官移植且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由於涉及最嚴厲處分,衛福部在取得法院判決後,特別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審查認定其違法情節重大,最終決議廢止醫師證書。

    對於外界質疑彰化縣政府醫師懲戒委員會日前僅對陳堯俐作出「停止執行部分醫療業務6個月」處分,與衛福部直接廢證結果差異甚大,劉玉菁解釋,中央與地方是依據不同法源分別處理。地方政府是依《醫師法》就執業行為違反醫學倫理進行懲戒;衛福部則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針對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行為進行裁處,兩者屬不同法律程序,並無先後順序問題。

    此外,劉玉菁指出,廢止醫師證書後,陳堯俐已不可能再從事任何醫療臨床工作,至於是否能擔任醫學院教師、醫院顧問或其他非臨床職務,則須視教育單位方面的規定而定。

    更引發爭議的是,陳堯俐過去早有類似紀錄。判決揭露,早在2008年間,陳堯俐就曾與黃姓藥商合作安排病患赴中國湖南長沙進行肝臟移植,但病患術後死亡,遭彰化縣衛生局認定有違反醫學倫理疑慮並移送懲戒,但是當時彰化縣醫師懲戒委員會卻決議不予懲戒;2012年又曾與林女安排另一名病患赴中國接受肝臟移植,結果病患手術失敗當場死亡。
    游騰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