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南部機動海巡隊李姓前隊員涉嫌洩軍事機密給中國人士,時間長達近2年。非當事人。資料照。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南部機動海巡隊李姓前隊員,因投資失利負債,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自2022年起洩漏海巡勤務、軍事與國家機密,收受逾57萬元報酬。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國安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任職海巡署期間,因投資失利導致經濟壓力沉重,透過網路向地下錢莊借款,進而遭中共統戰、情治單位盯上並吸收。李男於2022年9月加入中國情報組織,與代號為「Tony」的中國人士聯繫,承諾蒐集並交付海巡艦艇部署、巡邏區域、任務計畫及飛彈射擊警戒區域等敏感資訊。
調查發現,李男自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手機拍攝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及應秘密之公務文件或電磁紀錄,再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洩密行為持續近2年。
調查局國安站接獲檢舉後,報請高雄高分檢指揮偵辦,並搜索李男相關處所,查扣手機等證物;檢調查出,李男共收受中國人士交付的報酬達1萬8522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57萬6127元,作為洩密對價。
檢方於去年6月偵結,依涉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酌,李男身為公務員,明知交付資訊涉及國家安全,仍反覆洩密,對國防與國安造成實質風險,行為嚴重不當。
法院也指出,雖李男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自白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可,但考量其洩密內容性質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以示懲戒。
另法院裁定,扣案的新台幣57萬餘元、iPhone 11與iPhone 13手機各1支,以及相關涉案物品,均依法沒收,本案仍可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