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單車騎士的男子陳松儀,二審仍判11年。資料照。白廷奕攝
有多起毒品前科的屠宰工陳松儀,2024年7月間吸食安非他命後,無照駕駛開車上路,在桃園龜山撞死1名腳踏車騎士,旋即肇事逃逸。陳松儀落網後一度坦承犯行,開庭卻無故缺席,經新北地院通緝到案,一審國民法庭認為他動機惡劣、態度不佳,判刑11年。但陳松儀上訴翻供,辯稱「撞到人後很害怕」才吸毒,否認毒駕肇事。高等法院不採信,今(6/25)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調查指出,陳松儀十幾年前起就頻因吸毒進出警局、監獄,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始終沒改善。2024年3、4月間,他3度無照駕駛撞傷路人後肇逃,其中1名路人被撞到骨折。同年7月,陳松儀開車行經桃園龜山自強東路,又沒注意安全距離,迎面撞飛1名腳踏車騎士,顱內出血死亡。陳松儀沒叫救護車就落跑,警方3天後逮到人,驗尿發現他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達6110ng/ml。
陳松儀有多次車禍肇逃紀錄,光2024年3、4月就肇逃3次。示意圖,非本案當事車。取自pixabay圖庫
陳松儀到案後坦承毒駕。一審桃園地院國民法庭發現,陳松儀撞擊騎士後,擋風玻璃凹陷、破裂,衝擊力極大,認定他已預料到騎士可能重傷或死亡,卻因擔心被究責直接駕車離去,犯罪動機及目的惡劣。
一審認為,陳松儀沒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審理期間還一度傳喚不到庭,被發布通緝後才到案,犯後態度不佳,但合議庭考量他認罪,沒聲請調查證據,並未浪費司法資源,判刑11年。
想不到,陳松儀上訴後改口,只坦承吸毒、肇逃,否認毒駕撞死人。他5/21出庭表示,當時撞到人很緊張,想趕快離開現場,後來因為太害怕又開始吸毒。陳松儀的辯護律師則主張,警方並未在事故發生時就對陳松儀驗尿,無法證明陳松儀是因毒駕、精神恍惚而肇事。
但高院不吃陳松儀這套,仍認定他毒駕肇事,今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11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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