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前主播張靖玲與母親為了房產對簿公堂。資料照。翻攝TVBS臉書
TVBS前主播張靖玲曾捲入「宮鬥霸凌」風波,最後遭到解僱,與公司官司對簿公堂,近期又遭媽媽指控不孝、長期占住名下住宅、盜取房屋權狀,法院判決張靖玲須返還權狀,並搬離老家。可上訴。
老母想賣房養老遭阻擋判決指出,張靖玲與高齡82歲母親同住台北市一處民宅,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實是父親購買。張母因年事已高,想賣房另購小屋居住,以差價養老,但張靖玲不同意,另想把買房子拿去抵押借貸,母女倆鬧翻。
張母控訴,女兒張靖玲偷錄雙方對話,甚至將椅子堆疊她房門口,妨礙她進出,雖然自己曾將房屋權狀交給女兒保管,但她卻拒絕歸還,房子原本無償讓女兒居住,現在也不想借了。
法院認定房子為張母所有張靖玲則稱,本來每個月都給媽媽2萬多元家用,失業後無法負擔,才想押房借貸,堆放椅子則是方便掃地機器人運作,沒有偷錄影,從畫面可見母親是朝向鏡頭與她對談。張靖玲認為,房子是父親留給一家人的,是媽媽、哥哥與她三人共有,母親只是借名登記,因此她能保管權狀。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張母曾稱「這個房子是我們三個人的」等語,但沒有明確事證能證明是借名登記,房屋確為張母所有,加上張靖玲已成年、有工作謀生能力,張母要求搬家也有理由,因此判決張靖玲要返還權狀,並搬離房屋。
張靖玲控母炒股損失慘重據《鏡週刊》報導,張靖玲強調「盜取權狀」與「阻擋母親賣房養老」皆是誤解,母親曾炒股有鉅額損失,父親說過,日後房屋若有出售必要,,要經過母親、自己和哥哥3人同意,以防資產遭不當揮霍。她並說,母親至今仍沉迷於股票,哥哥長期無正當工作,因財務缺口持續擴大才想賣房,她出面阻止。對於判決不服,她已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