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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領勞保補助122萬被訴 臺安前院長黃暉庭三點聲明證已清譽

    2025-12-30 15:31 / 作者 呂志明
    臺安醫院前院長黃暉庭透過律師發出三點聲明。律師提供
    臺安醫院前院長黃暉庭,被控在任期間接受企業委託進行勞工特殊檢查項目時,涉嫌將業務外包給不具資格的臺安診所,並以此向職安署及勞保局詐領高達122萬元的補助金,台北地檢署依詐、偽文罪起訴。對此黃暉庭透過律師發出三點聲明,相信司法能夠公正還原全貌,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聲明中指出,根據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刑事判決,該案涉及的詐領補助行為是游佩瑜等人未經授權,擅自以臺安醫院名義偽造文書並實施詐欺,法院已對相關行為人定罪判刑,並確認黃暉庭先生與此案無關。

    依照媒體報導,涉案金額合計122萬元,但實際補助所得每年僅約3萬餘元。黃暉庭先生強調,其不可能為如此微薄利益涉險,並已主動全數歸還相關款項。他同時表示,儘管檢方起訴與法院既有判決存在明顯落差,他仍堅信司法最終將還原真相,並將全力配合後續審理程序,以維護自身清白與專業形象。

    黃暉庭先生重申,其從醫以來始終秉持初心,致力於提升台灣醫療品質,未來將繼續為推廣優質醫療服務努力。

    以下為聲明全文:

    一、民國107年,黄暉庭先生擔任臺安醫院院長期間,發生健檢業務糾紛·致客户及同仁受影響,對此深表遺憾並持續檢討管理流程。黃暉庭先生從醫以來秉持醫者初心,致力提升臺灣醫療品質,亦期透過專業合作,推廣優質醫療服務。

    二、令人遣憾者,黄暉庭先生基於信賴進行合作,竟遭個别廠商濫用,衍生本案所稱詐領補助費爭議。惟相同案件事實,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236號刑事判決明確認定,係游佩瑜等人未經授權,擅自以臺安醫院名義行使偽造文書並實施詐欺行為,並就其等行為論罪判刑,判決亦認定該等行為與黄暉庭先生無任何關聯。

    三、據報戴五年間涉案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22萬元,然扣除给付廠商費用後,每年補助费用僅約3萬餘元,黄暉庭先生不可能為此涉險外,為免爭議,亦主動全數歸還。本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歷時逾四年偵查,期間承辦檢察官多次更迭,惜未斟酌前揭法院就相同事實所為認定,逕行提起公訴,就檢方起訴與既有法院判決間之明顯落差,黃暉庭先生仍堅信司法最终將回歸事實與證據,並將秉持對司法尊重,於後續法院審理程序中全力配合,透過公開、公正審判,還原事件全貌,以维護自身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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