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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北涉收賄1500萬真假?柯文哲律師:檢察官隱匿沈慶京回存千萬「逼法院押人」

    2025-12-17 14:43 / 作者 侯柏青
    柯文哲今天精神奕奕出庭,辯護律師砲打檢方。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連續8天開庭辯論京華城案,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今天上午火力全開,狂轟檢察官曲解柯文哲手諭,全案沒有圖利事證。檢方主張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022年10月下旬到11月初行賄阿北1500萬,他拿出沈慶京2022年間的每月提款紀錄,證明沈該段時間雖提領1600萬,但1個多月後旋即回存千萬,質疑檢方在延押庭裡「東遮西掩」故意不提這段,害法院被迫羈押被告。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今天狂酸檢方。廖瑞祥攝

    8大物證指柯「沒介入」

    鄭深元今天開庭火力全開,矛頭全對著檢察官來。他逐一反擊檢方質疑阿北「施壓下屬」的8大公文。

    鄭深元說,柯文哲因為不懂京華城的容積率為什麼從560%變到678%,因此在公文上貼條子給時任副市長林欽榮,指示林「研究看看」;隔年京華城送陳情案,阿北的便利貼也是寫「請彭副整合意見,交到市長會議討論」。後來都發局上簽呈說「訴訟不和解」,柯文哲批示「速審速結」,他認為,如果阿北真的想影響案子,採用訴訟外和解要求更高的對價不就好了?

    他也舉證,2020年4月16日都發局上簽要求將允建樓地板面積「交由都委會研議」,柯文哲也是批示「同意」。他說,轉送研議並不是直接同意,訴訟和研議可以並行,這些做法都和林欽榮對於京華城案的做法一樣,那來的影響?而且,柯文哲也曾在手諭上寫「京華城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院加速,讓他們早點完工就好了」。

    時任北市府副祕書長李得全曾到北院作證。資料照。廖瑞祥攝

    他更舉證,都發局2020年11月11日送簽呈希望「公展」,當時公務員沒有人反對,哪有市長會不簽准送公展?時任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當時會貼便利貼,就強調要「公平執行」並提到《土管條例》,因為李得全在程序上有誤會,所以時任都發局規畫科科長楊智盛就去解釋,告訴李得全「本案沒有土管條例問題」,李得全就認同細部計畫可以創設榮獎。

    最後,他提示2022年間的京華廣場開發案建議公文,阿北在上面批示「怎麼做都行,快就好,公文往返不如當面確認,大家都花兩個月了」,他說,柯文哲其實是對公文往返竟然要花費兩個月感到不滿,要大家加速而已,況且,北市府也沒有因為柯文哲的批示就有所退讓。

    鄭深元認為,全案唯有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認為違法。資料照。施書瑜攝

    只有林欽榮覺得違法

    鄭深元講著講著,又把箭靶指向沈慶京「心腹」朱亞虎,他稱,柯文哲和沈慶京在2020年2月20日密會,雙方都忘了當時在談什麼,沈慶京後來稱在談「延壽國宅拆遷」,而柯文哲同年3/30確實出席拆遷典禮。朱亞虎根本不在密會現場,怎麼知道柯沈兩人談什麼,「談京華城」全都是他的推測。

    他接著說,阿北和沈慶京在本案只是見了幾次面,檢察官就認為兩人有犯意聯絡,柯文哲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根本沒往來,只在三次便當會上見過面,柯文哲的「心腹」李文宗當時也是台北捷運董事長,根本沒參與北市府業務。而柯文哲更沒指示彭振聲,只是問他「為何允建樓地板面積只能用一次?」如果柯文哲有指示彭振聲,彭還敢去拍應曉薇的桌子嗎?

    鄭深元批,朱亞虎建議小沈捐獻民眾黨,事後卻自己邀功。資料照。廖瑞祥攝

    他更質疑,彭振聲主持783號會議時均無意見通過,但彭為什麼會認罪?他應訊時說,「相信檢察官的法律專業所以認罪」,實際上,他是因被收押而認罪,在檢察官壓迫下的認罪是無效的。在本案中,連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時任副市長林欽榮,都說「送研議」是合法的,而且不是柯文哲指示的。至於檢察官指證歷歷的「奉交下」公文,這是市長室秘書處秘機組分辦的,公文根本沒到柯文哲那,那有「奉交下」的問題?

    他還稱,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是柯文哲眼中最優秀的公務員,也勇於表達反對意見,檢察官舉的「林玄理被拔官」事件,對她根本沒影響,她仍舊要求京華城提供公益性、對價性的計畫,顯見沒有圖利犯意。不過,檢察官當時威嚇邵琇珮「不要想唬弄過去」,一般人都會覺得驚訝,導致邵琇珮認罪,認罪欠缺任意性,根本不算數。

    鄭深元認為,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檢察官嚇到認罪。資料照。侯柏青攝。

    他還說,都委會委員白仁德、徐國城開會時都有討論適法性意見,柯文哲全都沒干預,況且都委會不是彭振聲一個人可以壟斷的,徐國城證稱是彭振聲決定的,但他忘了自己主持過二次專案小組會議,當時媒體繪聲繪影的報導指本案有問題,到案的人也可能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鄭深元說,監察院提出糾正後,蔣萬安市府於2024年3月19日函覆內政部認為本案「合法」,只有林欽榮覺得違法,林洲民原本在監察院充滿敵意,但到庭證述以後也非如此。「這案子我們研究了一年,都還搞不懂違法性在哪裡,柯文哲批示同時,請問他有幾分鐘的時間去判斷思考呢?如果不限縮圖利罪的適用範圍,公務員將動輒得咎,司法將掐死行政,這案子有眾多的法律,連都計專家都無法馬上判斷出來是否有『違背法令』,何況柯文哲的本業是醫生,如果認定他這樣叫『明知違法』,那我們這些當律師的、當檢察官的,法律難道都白念了嗎?」

    鄭深元認為,全案唯有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認為違法。資料照。施書瑜攝

    210萬只是政治獻金

    鄭深元強調,檢方說210萬元捐款是「政治獻金」包裝的賄款,但是,京華城原本要想用「公司名義」捐款,但因為財報累計虧損,才會想到用個人名義捐款。「朱亞虎當時主動建議說,民眾黨剛成立,是否捐點錢,一開始威京想用公司名義,因為不符規定才用個人。」

    他表示,朱亞虎為了討好民眾黨,才主動建議沈慶京捐錢,實際上他是「借花獻佛」,然後他再出面傳訊息給李文宗3人「邀功」,還在簡訊寫「小沈很小氣」。

    而威京法務經理陳俊源會承認行賄,也是因為檢察官連傳喚他5次,檢察官林俊言諭知行賄罪後,他才決定認罪。「檢察官說,陳俊源是法律人,代表他的認罪是真的,但是最可悲的是,就是因為陳俊源是法律人,不想貼上人生,才會認罪。」

    鄭深元表示,210萬政治獻金是檢察官拼湊「送研議」的行賄款,「檢察官指稱,本案有121億元的犯罪利益,210萬只佔了0.017%,我們試著畫圓餅圖,竟然連根線都畫不出來,如何承認這是對價?」

    他還說,如果想隱匿,當初就不會想用公司名義捐款,而且用個人名義捐款也可以查,這是半公開資料…「不可能用政治獻金方式行賄,而且捐款後,北市府也沒有跟京華城和解,也沒有通過計畫方案,證明這根本不是賄賂。」

    京華城案辯論開庭,沈慶京氣色紅潤,腳步穩健。廖瑞祥攝

    金流爆「回存千萬」控檢隱匿

    鄭深元說,工作簿是「騙票」搜索沒有證據能力,工作簿的檔案放在「2024/財務」的欄位,時間和本案發生時間不符,和標示的年份也不符,而且工作簿裡記載捐錢的企業主王令麟、林志郎、張高祥、蔡明興,加上陳盈助、謝國樑等人,他們本人實際上都沒捐錢,工作簿記載錯誤很多,沒有證據能力。

    他更質疑,檢察官認為沈慶京交付賄款的時間點在2022年10月19日到11月1日的「某時地」,這個時間點,應該是從沈慶京大額提領現金記錄推敲出來的,但看看柯文哲和沈慶京的重疊行程,應該是在同年10月間的京華城動土典禮,現場維安很嚴密,沈慶京怎麼可能有機會交付鉅款?且柯文哲、沈慶京甚至許芷瑜的行事曆,都沒有私下會面往來紀錄。

    他更從金流提領紀錄入手,強調沈慶京的秘書吳彩仙也說「不知道這筆款項」,鄭深元說,檢察官調閱沈慶京的大額現金提款紀錄,沈慶京在2022年1月提領3640萬、3月提3000萬、4月提450萬、5月提1107萬、7月提90萬、8月提200萬、9月提100萬、9月20到11月17日提1600萬,但11月間,他後來又提500萬,12月則回存1000萬現金。

    鄭深元說,從這些提款紀錄來看,沈慶京每個月提領1000萬元,是正常的合理行為,如果他真的有花1500萬元行賄,扣一扣以後,那有可能在12月回存1000萬元?

    他強調,檢察官還稱柯文哲傳訊息給黃珊珊指「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認為這是柯文哲收賄的佐證,但柯文哲是在描述「小沈給過幫忙」,包括藍白合,柯不希望黃珊珊再去跟大企業募款,以後靠小額募款就好。

    鄭深元說,全案根本沒有1500萬元金流,「檢察官隱藏沈慶京在提領1600萬元以後,又回存1000萬元的事實,還在法院延押庭選擇性引用,東遮西掩,建構有行收賄嫌疑,迫使法院羈押被告。」

    柯文哲一直主張工作簿不是他製作的。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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