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深藍衣者)出庭。廖瑞祥攝
綽號的「小英男孩」鄭亦麟年紀輕輕就當上經濟部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還支援時任行政院副秘書長沈榮津辦公室。但台北地檢署查出,鄭亦麟藉口「國家重大建設」詐騙台電高層幫業者喬到饋電,事後收賄198萬還洗錢掩飾,而其帳戶裡也有600萬元不明黑錢。檢方今天將他依違背職務收賄等多項罪名起訴求刑14年,並建請法院沒收近800萬不法所得。而他收錢喬電的惡行惡狀也全部曝光。
鄭亦麟承認收賄卻找藉口,被檢方求重刑。資料照。呂志明攝
「小英男孩」Luke一戰封神鄭兆麟(綽號Luke)2014年自台大經濟系畢業,曾在行政院長辦公室負責能源減碳政策,另擔任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他事後又赴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取得能源及環境經濟暨政策碩士,成為民進黨智庫重要成員。前總統蔡英文競選總統時,他以筆名Luke與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筆戰,因此被外界封為「小英男孩」。
鄭亦麟在官場上平步青雲,據調查,他先在2018年2月14日到2020年4月27日、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9日兩度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又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轉任經濟部政策評估整合辦公室,更進一步在2022年7月18日到2023年7月17日支援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辦公室。
他歷年來的身分均屬於法定公務員,卻利用這些身分幹壞事。
檢方查出,東煒建設實際負責人陳健盛2022年間籌組安康數據股份有限公司,安康資本額高達6.38億元,實收資本額為800萬元,一開始曾吸引太陽能大廠泓德能源(經查未涉案)一度入股,由泓德董事長謝源一短暫接任董事長,後來由陳健盛之子陳冠滔接手,但雙方合作破局,安康數據更於2023年4月28日合意解散。
據了解,安康數據一開始發生用電不穩定的狀況,陳健盛父子遂透過鄭亦麟向台電施壓喬饋線。
涉嫌行賄的業者陳健盛、陳冠滔父子。廖瑞祥攝
在「用電瓶頸區」硬喬出電檢方查出,陳健盛父子當時以東煒名義,在2021年2月5日向台電「潭美C/S新設用電案」提出用電申請(總申請用電36MW),但台電考量松山、內湖地區是用電瓶頸區而無法核准供電,陳健盛父子遂找上鄭亦麟,拜託他用職務影響力關說蕭勝任放行這次的供電案。
鄭亦麟答應後,隨即打電話誆騙蕭勝任說,這個申請案屬於「國家重大政策」,詢問蕭勝任「松湖區尚可輸配電力之餘額為何?」蕭勝任回報,還可以調度8MW的輸配電力後,鄭亦麟馬上轉告陳冠滔。鄭亦麟運用影響力,促使蕭勝任指派台電人員派員到東煒,向東偉建議將36MW的申請用電案改成申請32MW,根據台電規劃,第一期8MW用電只需要台電161KV汐止民權二回線擴線完成,就可以核准供應;至於第二期的24MW用電,只要東煒同意裝設遙控卸載裝置,台電就會同意核供。
檢方認定,這些核准供應的條件,優於台電對於業者在同區或同時期申請用電的慣例,同時間的條件是「松湖E/S(變電站)完工加入系統方可核供」,因此,東煒的申請案占盡台電當時在松湖地區的可輸配電力,實質排斥其他業者的申請用電。
鄭亦麟誆騙前台電高層蕭勝任,導致台電同意給電。資料照。呂志明攝
業者二度請託,鄭家「雙線計畫」曝光此外,陳健盛父子為了能取得更多用電量拿到更多利潤,二度請託鄭亦麟關說台電,鄭亦麟在2022年5月24日又出馬請託關說,想促使台電同意幫東煒「潭美C/S案」增加核供10MW。鄭亦麟詢問台電高層,確認增加核供10MW的方式應該可行,當天就通知陳健盛父子「沒問題」。東煒在同年6/1向台電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台電北北區營業處於6/21同意東煒增加核供10MW,和鄭亦麟事先掌握的答案完全一致。
而鄭亦麟也不是白做工,根據檢方調查,鄭亦麟早在2022年7月間,就多次與陳健盛父子見面討論要怎麼付賄款,雙方談妥要用東煒支付給鄭亦麟胞弟鄭兆麟「顧問費」的名義行賄。
陳冠滔依父親陳健盛的指示,在同年10/19用東煒名義,開出220萬元的顧問費請款單,胞弟人頭鄭兆麟於10/21,親自到東煒填寫自己的身分證號碼、地址、日期和簽名,陳健盛父子再把請款單和收據交給不知情的東煒會計人員製作會計傳票後,10/27旋即用東煒名義匯款198萬元(扣除22萬元所得稅扣繳淨額)到鄭兆麟名下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
在2025年7月1日之前,陳健盛又指示東煒會計人員把198萬元賄款拆成4筆,隱藏在東煒其他工程款項下。
鄭亦麟收賄後,鄭家父母擔心么兒因此遭到調查,還和鄭亦麟想好「雙線計畫」,一是一勞永逸的退回賄款,二是製作「假顧問約」解套,而業者最終選擇製作假顧問約。鄭母李佳珍確認安全後,陸續用提款機分23筆把198萬元全部領出,而么兒鄭兆麟則在當年度申報所得稅掩人耳目。鄭亦麟之父鄭伍廷涉洗錢被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鄭亦麟「現金存款」黑錢600萬更離譜的是,鄭亦麟不只收下198萬元賄款,檢方查出,他本人擔任公務員,但他在2021年1月4日到2024年11月1日間,用名下永豐商業銀行帳戶,從一家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處,收下553萬8140元(名義為薪資收入)。
此外,鄭亦麟在2021年3月15日到2024年1月31日間,用「現金存款」方式將559萬2000元存入他的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另於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間,又用「現金存款」方式把35萬4540元存入其玉山銀行帳戶,而他在2022年12月10日到2023年11月1日間,又用「現金存款」方式將133萬存入自己的永豐商銀帳戶。
檢方估算出,他在這段時間,共用現金存款方式將727萬6540元存入3個帳戶。不過,他在2021年到2024年間,只有分別申報年度所得115萬7411元、160萬7905元、185萬1927 元、218萬2476元,合計共679萬9719元,不明財產增加為601萬4961元。
檢方認定,他在涉嫌犯罪的時間點及其後3年,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之情形,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因而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
鄭亦麟之母李佳珍涉洗錢被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求刑14年:認罪又掰理由檢方查出,鄭亦麟擔任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高位,負責推動國家綠能之重要能源政策,竟然不顧電力開發、供應等公共福祉,而且當時台電在松湖地區條配電力已經很困難,還利用職務實質影響力,操控台電人員如「線偶」,視台電電力如私產,更排除同時期松湖其他業者的新設或增設用電申請,讓東煒可以拿到用電,破壞電力申請的公平競爭及台電合理經營。
檢方痛斥,鄭亦麟在偵查中表示「承認收賄」,卻又辯稱這筆198萬和介入安康申請案無關,「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跟否認犯罪沒有差別。檢方認為他犯罪態度不佳且沒有悔意,在違背職務收賄方便,建請法院判處12年以上,合併他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罪,建議應合併執行14年以上之刑。檢方另指,陳健盛、陳冠滔父子為了經營數據公司私利,竟用198萬行賄鄭亦麟,且在調查局、檢方和法院羈押庭、延押庭,就198萬元的性質和脈絡,供詞參差不實,耗費司法資源,犯罪態度不佳。在違背職務行賄部分,若審判中坦白認罪就各求刑1年6月,否認犯罪的話求刑3年6月。至於兩父子涉及的3次帳載不實,各求刑8月。
檢方表示,鄭父鄭伍廷、鄭母李佳珍,涉嫌合謀用鄭兆麟和東煒簽訂假顧問約的模式掩飾198萬元賄款,且李佳珍還分23次提領完畢,這筆錢迄今去向不明,妨害國家調查。檢方審酌鄭伍廷、李佳珍和鄭兆麟飾詞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均建請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檢方也建請法院沒收全額不法所得,包括鄭亦麟收賄的198萬元及財產來源不明601萬4961 元,合計應沒收799萬4961元。檢方強調,追緝犯罪勿枉勿縱,鄭亦麟是否涉及其他不法,另分他案偵辦。
此外,檢方認定,前台電高層蕭勝任沒有背信意圖,而行賄款部分為東煒獨立支付,和原本入股的泓德能源無關,且雙方合作早已破局,因此另將蕭勝任、泓德總經理周仕昌、會計師鄭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