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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案纏訟7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二審維持無罪 蔡正元3年6月

    2025-12-31 10:21 / 作者 侯柏青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今天二審再度無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總統馬英九在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被控與時任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時任總經理汪海清一起賤賣中投持有的中視、中影、中廣(簡稱三中),被訴違反《證券交易法》。全案纏訟迄今7年,一審判馬、張、汪3人無罪,僅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涉侵占判3年6月、《商業會計法》判6月。檢辯上訴二審攻防,高院今天判決出爐,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維持無罪;蔡正元涉侵占部分維持原判、《商會法》駁回上訴,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無罪。高檢署表示,將研議提起上訴。

    檢方起訴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馬英九等人一審獲判無罪,僅蔡正元唯一有罪。二審今天的判決結果和一審相同,檢察官雖然仍可上訴,但值得注意的是,馬英九等3人一、二審均獲判無罪,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察官上訴要件遭到限制,必須符合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等理由,才有機會上訴三審成功,因此,馬英九等3人幾乎可確定將無罪脫身,只有蔡正元還要再拚。

    蔡正元再度成為三中案「唯一有罪」的被告。資料照。侯柏青攝

    至於蔡正元的部分,侵占部分二審仍維持3年6月徒刑,《商會法》部分則駁回上訴,僅沒收金額略作調整。一審裁定沒收蔡正元2.8億元犯罪所得,二審今天分別沒收蔡正元2億3919萬7983元,另沒收蔡正元妻子洪菱霙4113萬元。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的財產則不予沒收。

    檢方查出,國民黨營事業中投公司持有三中,但馬英九、張哲琛及汪海清等人當年在《廣電法》頒布後,為了遵守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及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導致中投損失高達72億9174萬元。而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涉嫌在中影交易案中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遭到起訴。

    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二審仍無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判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3人無罪,蔡正元則被依侵占罪判3年半,另依《商業會計法》判6月,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同樣無罪,一審諭知沒收蔡正元2.8億元犯罪所得。

    檢辯上訴二審,檢方指稱馬英九當年急著脫手三中,才會造成賤賣的狀況。檢方砲轟,合約有很多重大事項沒有談定,為什麼要急著簽?追根究柢就是因為國民黨要在廣電三法施行前賣掉,這是為了「政治考量」而簽約,不是在完整締約的情況下簽約,導致後來的處理「捉襟見肘」,本案是為了取得國民黨的政治紅利,無視三中的市場價值。

    檢方指稱,馬英九當年指示汪海清,從華夏交易案的框架,轉向單獨交易中廣、中視股權,張哲琛也很清楚,如果單獨賣中視,當時洽談的榮麗公司只願出價每股6.5元,可能會被外界發現賤賣,所以設計出「包裹交易」,讓大家搞不清楚中視的淨值,他們只在意外界是否會發現賤賣,可見「對外交代」才是最重要的。

    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二審也再獲無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方直指,簽約當時雙方爭執不休,還規劃「天龍八步」的架構處理,因為華夏沒有上市櫃,國民黨用華夏的殼,讓外界無法看透三中的錢流向哪裡去了,就是天龍八步的真正目的,當初是馬英九拍板用天龍八步來處理的,馬英九當然應該負責。

    馬英九則堅稱無罪,他強調自己當過兩屆總統,三年法務部長、兩屆台北市長,從政40年來奉公守法,這是他驕傲的經歷。當年他在國民黨主席任內遭民進黨打壓,但他問心無愧,請求法院判他無罪。

    檢方則當庭表示,3人從未承認錯誤,馬英九雖聲稱不清楚許多決策,但事實證明他很清楚,建請高院對3人從重量刑。不過,二審今天的結果仍不如預期,但高檢署對外表示,將研議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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