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國宅遷離案,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民中心專職律師林育萱批評,新北市府再次強迫族人遷離已經違法。白廷奕攝
新北市新店溪洲部落及小碧潭部落部分原住民,30年前配合拆遷政策搬進新店中正國宅,族人認為政府會妥善安置,不料,薪北市政府原民局前年起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5名族人搬離國宅。數十名族人今(1/12)日分別到市府與台北地院前抗議迫遷,委任律師林育萱批評,市府未與族人討論就片面修訂相關出租要點,阻擋族人續租,不僅違法也侵害族人生存權及適足居住權。
1970年代,有東部原住民因應經濟發展北漂謀生,於新店溪碧潭至秀朗橋一帶自立建村,逐漸形成溪州部落及小碧潭部落,後來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為推動都市發展及河川整治計畫,產生部落拆遷安置問題。市府於1995年輔導部分族人搬入中正國宅,但仍有部分原民不願遷移,歷經多年抗爭、協商,市府最後同意負擔部分費用,讓留下的族人就近重建房屋。
林育萱感嘆,同樣是拆遷戶,遭遇卻大不相同。她表示,政府當初承諾以中正國宅56戶進行安置,安置計畫及租約均無承租期限及資力限制,如今卻背棄安置承諾,於2024年9月起要求5名族人限期搬離,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理由是租約已到期或不符資格,且租約有經過公證,依法可以強制執行。
新北市政府日前要求5名中正國宅原民戶限期搬離,並聲請強制執行,族人至北院外抗議。白廷奕攝
新北市政府日前要求5名中正國宅原民戶限期搬離,並聲請強制執行,族人至北院外抗議。白廷奕攝
林育萱指出,雙方租約的依據是「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包含租約簽訂、租期、續約與終止等都是由新北市府「單方面決定」。她批評,新北市府長期片面修訂該管理要點,2005年原僅禁止族人擁有自有住宅,2011年修正為2年一租、續租須申請,2016年突然新增12年租期限制,2018年又增加收入門檻及居住人口限制,導致5名族人申請續租遭駁回。
林育萱認為,族人在中正國宅已居住30年,有自己的文化活動及認同,已形成新的原住民部落「中正部落」,新北市府強迫其遷離,不僅違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也已侵害族人的文化權、生存權及適足居住的權利。她強調,新北市府違法修訂該管理要點,根據違法內容而作成的公證書,沒有公證的效力,不可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中正國宅遷離案,律師林育萱(左)與當事人之一曾榮明(Sako)。白廷奕攝
林育萱表示,高雄行政法院針對高雄拉瓦克部落迫遷案的判決明確指出,「政府應有通知、協商、補償、安置義務」,如今新北市府2度強迫族人離開部落,卻沒有踐行相關義務,已經違法。林育萱呼籲新北市府「停止迫遷」,履行對拆遷戶的承諾,負起妥善安置的責任。
北院今(1/12)日開庭審理其中1位原民戶提起的訴訟,族人委任律師聲請向國發會及原民會函調當時的安置計畫,但新北市府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公文已經佚失。法院將先函調確認後,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