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廖瑞祥攝
台北市上月25日受豪雨侵襲,內湖多處積淹水,台北市長蔣萬安26日前往災區勘災並發放每戶1萬元慰問金,卻遭爆有一名住在4樓的住戶也領到慰問金,引發外界質疑。對此,內湖區公所30日說明,當時因該名住戶正好站在1樓向市長反映災情,才發生誤發情形,區公所事後已完成查證,29日登門追回款項,住戶也主動配合歸還;不過,當事住戶劉小姐則表示,蔣萬安當時有問她「你住樓上喔」,她則誤以為是因進出不便才可領取慰問金。
蔣萬安26日前往內湖勘災時,逐戶慰問受災居民並發放1萬元慰問金,事後卻傳出一名居住4樓的劉小姐也領到慰問金,由於不符合一樓受災戶資格,區公所隨後登門追回,引發討論。對此,蔣萬安昨(6/30)日受訪表示,勘災過程中民眾表達自己是受災戶,市府當時本著從寬認定原則發放1萬元慰問金,但區公所均有造冊、請領受人簽名,後續也會完成核對,再依既定規定及程序辦理。
內湖區公所說明,當天蔣萬安急著慰問災民,而整條街皆屬重災區,當事住戶剛好站在1樓,也向市長說明災情,因此市長才發放慰問金。區公所強調,當天所有慰問金皆有造冊並請住戶簽名,總共發放18份,就有18個簽名,其中其餘17名皆為一樓住戶,並無問題。
區公所表示,在接獲議員反映可能有誤發情形後立即查證,並在29日登門追回該筆1萬元慰問金;住戶相當配合,也很樂意歸還,並沒有侵占款項的意思,在事件登上新聞後感到相當困擾,「新聞報成這樣也覺得很不好意思,覺得大家都在攻擊他」,沒有任何反抗便將慰問金歸還。
不過,根據《三立新聞網》,當事住戶劉小姐接受訪問時表示,當時蔣萬安問她「妳住樓上喔」,她回答「對啊」,隨後收到慰問金。她坦言,自己原本以為是因豪雨導致進出不方便,因此符合慰問資格,並不知道只有一樓受災住戶才能領取,「我也沒想到說,是樓下有淹水才發這樣。」
劉小姐表示,雖然住家未淹水,但停放在一樓的機車因泡水而報廢,也造成一定損失。對於區公所事後追回慰問金,她表示既然自己沒有資格領取,就還回去,「不能佔便宜」,只是覺得「怎麼拿給我又收回,莫名其妙」。
此外,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30日上午與黨籍立委及港湖區議員召開記者會,針對此事表示,「我不會犯這個錯,第一天就這個時候就會先造冊,台北市沒有一個系統。」他也指出,已成功向中央爭取補助,中央已放寬救助標準,室內淹水達50公分即可發放2萬元,家電淹水達30公分可再補助1萬元,搭配北市原有地方補助,最高可領5萬元,勘查認定也由原本須具備居住事實,放寬至具有營業事實者也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