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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131億!大同與中國華映訴訟案敗訴定讞 發重訊:將提再審

    2025-12-13 18:41 / 作者 財經中心
    大同公司。業者提供
    大同公司(2371)今天(13日)發布重訊公告,已收受委任律師通知,與中國華映科技(集團)間的中國民事訴訟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全案認定須賠中國華映科技,而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共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大同表示,判決存在瑕疵將依循救濟途徑,提起再審。

    大同並強調,相關中國法院判決未經台灣法院承認前,於台灣地區不具執行力,現階段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尚無實質影響。

    華映係於2009年透過海外公司華映百慕達赴中國投資中國華映科技,但中國華映科技爆發虧損,不符合當初投資時確保盈利承諾,因此中國華映科技對大同、華映(百慕達)、華映提告要求支付業績補助款人民幣30.29億元,雙方纏訟多年。

    大同表示,本案案號為(2024)最高法民終86號,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駁回大同上訴,並維持一審判決內容。

    依判決結果,一審案件受理費約人民幣1,518.69萬元,由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司法鑑定費約人民幣265.07萬元及財產保全費5,000元亦由三方共同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約人民幣1,518.69萬元,則由大同單獨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大同指出,一審判決認定大同與華映須負連帶清償責任,金額約人民幣30.29億元。不過,公司強調,相關中國法院判決未經台灣法院承認前,於台灣地區不具執行力,現階段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尚無實質影響。

    針對後續因應,大同表示,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仍存在瑕疵,將持續委請律師,循兩岸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至於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公司表示,將依相關會計準則審慎評估,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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