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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總營養部「醫院餐」青蔥驗出2農藥超標!北市衛生局下令下架、貨源追到彰化

    2025-12-26 12:03 / 作者 游騰傑
    三軍總醫院營養部抽驗到的「青蔥」,檢出二種農藥「滅芬諾」、「賽氟滅」違規。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今(26)日公布今年11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共抽驗50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10%。不合格品項中,包含在三軍總醫院營養部抽驗到的「青蔥」,檢出2種農藥殘留超標,已依法要求下架,並移請供應來源所屬縣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調查,違規業者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11月定期到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量販店及餐飲業者等處,執行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抽驗作業。結果顯示,共有5件產品未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其中,在「三軍總醫院營養部」抽驗到的「青蔥」,檢出殺蟲劑「滅芬諾」0.35ppm(標準為0.01ppm以下),以及殺菌劑「賽氟滅」0.06ppm(標準為不得檢出),供應來源為彰化縣二林鎮業者(供應代號:N88301-121),已移請彰化縣衛生局查辦。

    此外,台北市信義區「同學の店」販售的「格蘭芽(粗)」也有2樣標準不合格,分別檢出殺菌劑「滅普寧」0.07ppm(標準為0.01ppm以下),以及殺蟲劑「賽洛寧」1.3ppm(標準為1.0ppm以下),供應來源為雲林縣黎姓及黃姓業者,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調查。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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