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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才喊持有電子煙要罰!業者祭「拋棄式」鑽漏洞?國健署回應了

    2026-06-25 15:34 / 作者 游騰傑
    國健署今(25日)表示,只要是電子煙均屬違法產品,未來執法將不區分型態,一律依法查處。游騰傑攝
    為加強菸害防制及遏止毒駕,政院今(25)日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電子煙全面加重處罰,不過據《太報》掌握,疑似有菸商為了因應修法禁止「持有」而推出拋棄式、一次性電子煙,恐更容易擴散至學生族群。對此,國健署今表示,不論是一次性或非一次性電子煙,均屬違法產品,未來執法將不區分型態,一律依法查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接受《太報》電訪時表示,不論是一次性或非一次性電子煙,均屬違法產品,未來執法將不區分型態,違規即依法裁罰。她指出,過去針對「使用電子煙」的裁罰案件已超過2,000件,各類型產品皆有涉及。

    在網路管理部分,羅素英說明,此次修法已同步強化平台業者責任,要求建立風險管控機制,並增訂相關罰則,若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法裁處。同時也要求平台設置「綠色通道」,違法資訊須於1至2日內完成下架或移除,以縮短兒少接觸違法內容的時間。

    針對境外網站販售電子煙問題,國民健康署指出,因多數來源設於海外,將與數位發展部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合作,透過「停止解析」及「限制瀏覽」方式阻斷連線。統計顯示,自114年至今已累計停止解析6,512件,其中國內相關案件約636件。相關單位也透過AI巡查機制,每日蒐報違法資訊並進行後續處理。

    此外,修法也將納入檢舉獎金制度。羅素英表示,未來若民眾檢舉違法電子煙案件,經查證屬實且達一定規模,將可依罰鍰金額提撥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協助查緝違法行為。她舉例,若查獲案件規模超過1000件,依修正草案規定,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屆時將從罰鍰中提撥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發放給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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