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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電子煙將開罰!行政院明拍板修法最高處10萬 毒駕累犯不可假釋

    2026-06-24 20:28 / 作者 政治中心
    行政院外觀。資料照片
    毒駕事件頻傳,為防止依托咪酯(Etomidate)遭混入電子煙,行政院祭出14項作為與多項修法。行政院會明(6/25)日將通過《菸害防制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電子煙相關罰則,除提高製造、輸入及販售責任外,首度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處罰範圍,未來一經查獲,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為遏制毒駕等,行政院近期推出反毒系列各項修法,更將依托咪酯類升級為一級毒品,也確定將提高對國內電子煙的管理。

    繼前2周的修法,行政院會明日將拍板《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持有電子煙者,罰鍰金額將從現行的2千元至1萬元,大幅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除了持有之外,政府也針對製造與輸入面做出防堵,未來凡製造、輸入、供應及販售電子煙,將由現行行政罰提升為刑事責任。

    修正草案也同時調整假釋規範,未來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5年內再犯者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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