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偷排廢水超標36倍仍不停工 高雄食品廠連罰3次判刑收場

    2025-12-26 12:33 / 作者 施書瑜
    高雄市大寮區食品加工業者勝裕福有限公司,因長期排放廢水未符放流水標準,遭高市府環保局3度裁罰。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大寮區食品加工業者勝裕福有限公司,因長期排放廢水未符放流水標準,遭高市府環保局3度裁罰,累計罰鍰達346萬餘元,環保局第3次稽查時,廢水生化需氧量(BOD)超標36倍,業者竟關門拒檢,高雄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判處陳姓負責人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勝裕福公司於2023年4月12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遭環保局依法裁罰125萬1600元,並命其產出廢水的製程全面停工,另接受8小時環境教育講習,同時要求採取必要防治措施,但業者未遵行停工與改善命令,仍持續排放廢水。

    同年6月16日及隔年5月24日,環保局二度前往稽查,於放流採樣口及廠內蛇管殘留水中,測得化學需氧量(COD)與生化需氧量嚴重超標,其中COD標準值為100,實測高達1060;BOD標準值為30,實測達1100,環保局因此再度開罰,累計罰金達346萬餘元。

    第3次稽查時,勝裕福公司立即關閉作業區鐵門,並移除蛇管試圖加水稀釋,環保局當場報警,將業者移送法辦。法院審理認為,陳姓負責人明知停工命令仍排放廢水,無視國家對水污染防治的公權力,其行為對公共環境可能造成難以輕估的破壞風險,遂依不遵行停工命令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施書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