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綠能3名主管涉嫌收賄,遭法院裁定羈押。圖為台南地方法院。翻攝Google Map
台泥綠能又傳弊案,檢調昨搜索台泥綠能公司等12處所,查出王姓資深專案經理、總經理特助莊男及謝姓工地主任等3名高階主管,涉嫌向承包商索取回扣及恐嚇取財,今日(6/13)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對此,台泥綠能表示,去年查獲部分員工與廠商涉有不當金前往來,主動向檢方提出告訴,並全力配合偵辦,維護股東權益。
檢調查出,王姓經理、莊男及謝男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中,利用職務共謀向承包廠商索取不法回扣,初步認定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台幣;王、莊又涉嫌於2023年在義竹漁電共生案及「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工程案」中向廠商收取100多萬美元(約台幣3200萬元)不法利益;莊男在2022年向義竹案場相關廠商,恐嚇取財100多萬元台幣。
對此,台泥綠能表示,去年配合司法機關調查過程中,發現部分員工疑似涉及與廠商不當金錢往來,嚴重違反內部規範且損及公司利益。公司立即將涉案員工停職調查,確認違規後予以免職。
台泥綠能強調,去年11月即備妥事證,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並請求司法單位深入追查,釐清是否有其他員工或外部廠商涉入不法。希望藉由公權力介入,查明潛在的不法利益輸送。
台泥綠能指出,若確認相關人員有違法情事並造成公司損害,必將採取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的民、刑事責任,並請求損害賠償,維護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