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認為行政院拒不執行財劃法,今(12/8)日前往北檢告發行政院長卓榮泰瀆職。圖左至右依序為新黨發言人陳麗玲、副秘書長游智彬、輿情中心主任季節、許明偉。呂志明攝
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行政院以六大窒礙難行理由,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還親上火線說明。對此,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發言人陳麗玲於今(12/9)日上午正式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刑事告發,指控卓榮泰涉嫌違反《刑法》第129條「抑留剋扣罪」及瀆職罪。
根據新黨提供的資料,《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完成立法院三讀程序,並經行政院副署及總統公布,依法應立即施行。然而,卓榮泰在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後,公開宣稱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該法律。此舉被新黨指控為行政部門公然否定法律效力,嚴重違憲且構成瀆職。
新黨發言人陳麗玲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旨在改善地方政府財政分配問題,中央每年須撥款逾一兆元予地方政府,以支持地方社福、教育及交通等必要支出。然而,卓榮泰的拒絕執行行為,導致地方政府無法編列預算,影響民生福祉。
陳麗玲指出,依《刑法》第129條第二項規定,公務員對職務上應發給的款項明知應發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卓榮泰明知法律已生效,卻拒絕執行,已構成未遂罪。她強調,法治國家的公務員應依法行政,否則將使地方政府陷入財政癱瘓。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表示,法律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規範,行政院若認為法律有爭議,可依法聲請釋憲,但絕無權以政治理由拒絕執行。他批評卓榮泰的行為是極度危險的開端,可能導致行政權任意否定法律效力,使台灣倒退至威權時代。
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則指出,民進黨政府過去曾鼓吹公民不服從違憲法律,但如今執政卻反過來指揮行政院不服從立法院決議,此舉顯示民進黨雙重標準,只以選舉利益為依歸。
新黨呼籲台北地檢署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即刻立案偵辦此案,以維護憲政秩序及法治精神。告發狀中強調,卓榮泰的行為已讓行政體系陷入混亂,下屬公務員面臨瀆職風險及監察院彈劾等後果,檢方應迅速展開偵查以避免憲政危機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