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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景茂7度密會應曉薇!京華城案1年光速通關 檢察官:公務員沒壓力誰信

    2025-12-19 13:00 / 作者 侯柏青
    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迄今否認圖利京華城,但檢方不信。資料照。李政龍攝
    台北地院密集辯論京華城貪污案,檢方今天論告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的部分,直指黃景茂左有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交辦、右有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關切,1年就讓容獎案光速通關,連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都坦言「這案子時效快很多」。檢方更舉證黃景茂明知京華城訴求不合法,竟7度和應曉薇闢室密商,終於替京華城量身打造出唯一「呈給市長決行」的都市計畫。

    檢方指控,「小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了爭取讓京華城回復120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以1710萬元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則指示北市府官員放水圖利京華城案,讓京華城公司違法取得容積獎勵;而沈慶京也行賄應曉薇5千多萬,讓應曉薇分頭在議會和市府施力協助闖關。北院歷經1年審理,目前進入關鍵的言詞辯論深水區。

    柯文哲強調沒有收賄、更未施壓公務員。資料照。廖瑞祥攝

    北院今天續行辯論,原本沒傳喚柯文哲,但柯「不請自來」,在沒有律師陪同下,端坐在法庭上仔細聆聽檢辯說法。

    檢察官廖彥鈞今天矛頭對準黃景茂,指證歷歷地說,北市府和京華城明明在打訴訟,北市府卻憑空創設京華城的容獎,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的自提細部計畫書,讓京華城同時擁有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標章3大容積獎勵,「這是絕無僅有的,是獨一無二、量身訂作的方案」。他還痛斥,公務員為什麼會給?就是因為他們都覺得,京華城在「享受特權」。

    廖彥鈞也揪出令人驚訝的數據,辯方聲稱給台北市民的回饋金額是30億4210萬3550元,跟市價不符,而且這個金額從未進入過都委會。他試問,如果這數字進入都委會,誰敢通過120億元容獎,卻只拿到30億元回饋金?此外,辯方也聲稱回饋金超過120億元,卻把87億元的保證金納入,問題是,保證金不是要回饋台北市民的,而是要無息退還的。

    他回轟黃景茂,強調都發局不是只要文件齊備就可以送都委會了,還必須要審核細部計畫的適法性、對價性,而且2019年都發局表達「不同意」,為什麼2020年就不能表達「不同意」,還要送都委會研議,問題是,公務員為什麼要退讓?

    廖彥鈞解釋,黃景茂在案發時已經擔任公職40年了,他也知道,如果有訴訟最好循司法途徑解決,免得衍生利益圖利糾紛,為什麼不等法院判決呢?而且當初他硬要送研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到現在沒有任何公務員講得清楚。

    檢方掌握黃景茂7度密會應曉薇,但黃卻說沒有壓力。資料照。廖瑞祥攝

    不過,他解釋,黃景茂一定要送研議的原因,他自己在偵訊已經交待了,就是「市長親自交辦」。此外,黃景茂也曾7度去找應曉薇商談京華城進度,好幾次都是他和應曉薇談完,火速回辦公室蓋章讓公文過關。某次,他和應曉薇談到下午2點30分,結果2點45分就蓋章同意「研議」,應曉薇應訊時強調「又不是在跑馬拉松,不可能那麼快」,但市議會到市政府實際上僅距離190公尺,走路應該3分鐘就到了…

    更離譜的是,邵琇珮應訊時也坦言「黃局長會轉嫁壓力給我們…」實際上,都發局後來真的幫京華城找到繞開訴訟的補救措施「方案四」,邵琇珮一報告黃景茂,黃景茂就通知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後,然後告知邵琇珮表示贊成。不過,兩天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判北市府勝訴了,如此一來,北市府何須研議?

    廖彥鈞強調,黃景茂聲稱沒受到影曉薇壓力,卻7度去見應曉薇,這絕非巧合,邵琇珮也在應訊時坦承,當時退回京華城申請要求「補件」時,發現黃景茂「面有難色」;他解釋,黃景茂「面有難色」的真正原因是,受迫於柯文哲的交辦、應曉薇的關切,連邵琇珮都說「這件時效快很多」。

    他說,偵查階段,檢察官曾問邵琇珮兩個前例,就是中泰賓館、南港輪胎兩案,這兩案分別花了5、6年及10年才送公展,但京華城只花了一年時間,真的超快速的。辯方聲稱,都發局只需要「形式審查」,如果真的只要形式審查就好,又何必要花費半年、一年的時間,根本「一小時就夠了」。

    廖彥鈞說,公務員受到時任市長柯文哲、時任副市長彭振聲、時任局長黃景茂的壓力,哪有「不公展」的選項?

    他也說,這是唯一的一件呈給市長決行的都市計畫案,為什麼要送給柯文哲決定?按照彭振聲的說法,就是要「讓市長知道有按照交辦處理」。他痛斥,黃景茂早就知道市府的都市計畫沒有違失,是京華城的訴求於法不合,因此黃景茂的圖利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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