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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長榮航駐四川代表10萬行賄「陸委會官員」 二審輕判6月他反應曝

    2026-01-20 10:05 / 作者 侯柏青
    前長榮航空主管喬思齊出庭聆判,強調尊重判決。侯柏青攝。
    前長榮航空主管喬思齊10多年前被派駐中國擔任四川首席代表,疑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企圖以10萬元行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刺探兩岸首航政策,官員斷然拒絕,高檢署依《國家安全法》、《刑法》行求賄賂罪起訴喬男。二審開庭時他坦承犯行,二審今天依行求賄賂罪輕判6月、褫奪公權1年,沒收人民幣3萬元。喬思齊親自出庭聆判,他強調「尊重判決」。

    根據檢方調查,喬男原任職長榮航空,他在2012年至2014年間被派駐到中國四川擔任首席代表,疑被中共解放軍相中吸收成共諜,並指示他在台灣發展組織,協助蒐集我國兩岸政策及兩岸直航的情資。

    調查指出,喬男的大學學弟當時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任職,喬男遭吸收後返回台灣後聯繫學弟,詢問有關我國的兩岸政策,以及委外研究相關政策的機密資料,甚至還想拿10萬元賄賂對方,還祭出免費招待前往港澳旅遊等好康,同時想要安排與中共情治人員接觸。

    據了解,這名學弟官員認為此事背後動機不單純,斷然拒絕賄款,也拒絕提供情資。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獲報後,報請台高檢署指揮偵辦。

    檢調去(2025)年發動搜索約談,喬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認定他涉犯2019年7月3日修正公布前的《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及發展組織未遂罪嫌及《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嫌,將而將他起訴。

    不過,高院合議庭僅認定他的行為涉及行賄公務員,不構成《國安法》發展組織重罪,今天輕判6月、褫奪公權1年,諭知沒收3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13.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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