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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除「手足特留分」修法完成初審送協商 法務部贊同但盼設配套

    2026-04-01 15:22 / 作者 林佳鋒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民法》第1223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AI生成示意圖
    藝人曹西平過世後,遺產分配是否保留給兄弟姊妹一度引發討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4/1)審查《民法》第1223條及《民法》繼承編1220條修正草案,全案送出委員會,將「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相關條文送朝野協商;法務部指出,贊成刪除特留分的立法方向,但應考量不同個案情況適用的公平性,也要採取相關配套,例如如何因應無法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

    現行《民法》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為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由於社會變遷,成年手足多經濟獨立,單身者比率增加,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

    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的《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相關修法版本共20案,包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特留分」等。

    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已邀集學者專家完成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研究,依據第一次研修小組會議結論,將採議題式階段性修法,依照急迫性分三階段,包括特留分及相關配套,例如「貢獻分」等,以及遺囑相關修正條文、其他《民法》繼承修正條文。

    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這條規定最早制訂於民國18年,當時是為了尊重兄弟姊妹、維護家庭經濟穩定,但隨著時代演變,兄弟姊妹聯絡不如以往熱絡,單身族增多,因此提案刪除。

    法務部說明,有關兄弟姊妹特留分問題,現正參酌研究成果,進行修法推動工作,參考外國立法,宜衡酌各方權益及相關配套,包括是否採取國外的「貢獻分」制度,以合理評價對於被繼承人生前照顧或財產累積有助益之人的付出。

    法務部提到,特留分有死後撫養的性質,也宜一併考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對於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該如何因應,以評估最佳修正方式,才可符合不同個案的情況及公平性,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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