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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訪京華城案遭酸「獐頭鼠目」 記者怒告網友結果全不起訴

    2026-05-22 19:40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去年9月間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弊案時,公視記者在採訪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時,遭到網友錄下上傳到YouTube還下標「綠媒打暗號不播」,有民眾看完後在下方留言,酸記者「獐頭鼠目」、「賣台記者」,這名記者認為名譽受損對數名留言的網友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最後台北地檢署找出4名真實身分者,這4人因為和解或是罪嫌不足,全都不起訴處分。

    去年9月4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京華城案,當天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前往旁聽,在中場休息時接受記者訪問,此時1名公視記者幫忙拿三立、民視、台視的麥克風,中途插入採訪,同時還用眼神與搭檔的攝影記者溝通,不時搖搖頭,沒想到記者臉上生動的表情就被當時同在現場的民眾捕捉到,還看圖說故事打上圖說「不播?」、「嗯好,不播」。

    最後這段影片上傳到YouTube,還打上字幕「綠媒打暗號不播」、「過路民眾當場嗆爆!大快人心!」許多網友見到後紛紛在下方留言,甚至肉搜該名記者,其中有網友留下「獐頭鼠目」、「賣台記者」等文字。

    公視得知後曾發出澄清,指出「影片中手持多家媒體麥克風的是公視記者。他以表情和搖頭與攝影記者溝通,表示已無法再移動,因此影片加註的論斷文字與事實不符,傷害記者人格更傷害公視信譽。」然而公視雖然向YouTube檢舉該影片,但影片至今未下架,網友的謾罵也未終止。

    這名公視記者最後決定站出來捍衛自己聲譽,委託律師對多位辱罵他的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台北地檢署最後找到4名真實身分的網友,其中3位與該名記者達成和解,檢察官就這3位被告的部分處分不起訴。

    另有1名雖未和解,但檢察官認為,不論是講「獐頭鼠目」、「賣台記者」,依照憲法法庭的實務見解,認為只是對一個人的外貌評價,而公然侮辱是要對人格的貶抑,除非留言一直不斷強調,或許有可能構成,因此仍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其他未查出真實身分的留言民眾,檢察官則全都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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