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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魚大亨」潛逃案外案! 2副所長「罪嫌不足」不起訴確定

    2026-06-12 07:59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檢察署。呂志明攝
    引發社會矚目的「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棄保潛逃案,台北地檢署日前查出北市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嫌「瘋狂代簽95次」護航鍾文智逃亡,於今年4月將李男起訴並求處8年重刑。至於同案一度被列為被告查辦的另外2名副所長梁思強、古志銘,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同時送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予以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回顧整起案件,身價不凡的「鮑魚大亨」鍾文智早已是逃亡慣犯。他早在2010年就因炒作新加坡「聯合環境技術公司」TDR被判刑1年8月定讞,入獄前就曾企圖持假護照潛逃出境遭逮。出獄後他死性不改,又狠撈4億餘元炒作揚子江船業等多檔TDR,遭北檢羈押禁見。

    2018年台北地院裁定鍾文智以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天天必須到派出所報到。2021年一審判刑18年後,法院再加碼3000萬元保金,將報到時間改為每週一、四、六。案件上訴高院後,2023年5月鍾文智被改判17年6月。同年9月因爆發國寶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事件,法院隨即對鍾文智實施科技監控。

    然而,到了去年10月16日,高院合議庭認為科技監控期限屆滿,且審酌鍾文智「定期到警局報到都很正常」,於是諭知加保2000萬元(累計保金達1億元)後,未延長科技監控。不料,這項「看似正常」的報到紀錄,背後竟藏有驚天大漏洞。鍾文智正是利用科技監控解除的空窗期,在判決確定後再度棄保潛逃,至今人間蒸發。

    檢警調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查鍾文智的逃亡路線,這才驚覺高院眼中「正常的報到紀錄」根本是一場騙局!

    調查發現,時任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明知鍾文智應親自報到,卻在2018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間,涉嫌公然放水、代替鍾文智在報到紀錄表上虛偽簽名高達95次,幫鍾文智製造如期報到的假象,甚至還讓鍾文智平白省下113多元的報到油資。

    不僅如此,檢方更查出,月薪約10萬元的李俊良,在2019年至2023年間,帳戶竟憑空多出高達260萬餘元來源不明的現金。檢方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已於今年4月16日將他起訴並求刑8年。

    而在這波警界風暴中,同屬福德派出所的前後任副所長梁思強、古志銘,當時也一度被懷疑捲入護航大亨的弊案中而被列為被告。

    不過,經過檢察官抽絲剝繭調查,確認梁、古2人並未參與代簽,亦無串通放水的具體罪嫌,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檢方隨後依職權送台高檢署再議,台高檢受理後認為北檢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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