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告媒體勝訴。資料照。侯柏青攝
2022年爆發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在檢警搜索前出境,前壹電視新聞部簡姓經理在同年11月間,在14名媒體高層合組的LINE群組「警政魂 ◎敬一杯社」內,指控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透過「百億賭王」林秉文(已歿)等人接受地方角頭裝潢,黃錦秋怒告妨害名譽。簡姓經理案發後離職,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他3月,二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涉案的簡姓經理之前任職於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壹電視新聞部經理,黃錦秋在案發時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不過,黃錦秋當時接獲檢舉,指郭哲敏是吸金案主嫌,警方因此在2022年2月18日持卷證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不過,郭哲敏在全案執行搜索前火速出境。
新聞曝光後,簡姓經理在14人群組「警政魂◎敬一杯社...」裡傳送,「林秉文 小明 的一位小弟 因為利益衝突 轉而投靠三重某角頭下面 這位角頭牽線 找上 黃錦秋 黃 跟林秉文 小名交情也很好 但是 這派人 幫忙黃 裝潢他中壢新房子 花了上千萬」,直接指控黃錦秋收受鉅額不正利益,讓地方角頭裝潢她的中壢房屋。黃錦秋怒告加重誹謗。
簡姓經理應訊時全盤否認犯行,辯稱不知道有這個LINE群組,也不曾傳送上述訊息,否認講過這些話。律師則主張,這些訊息是不是他傳的,沒有對話紀錄原件可以勘驗確認,真實性有疑慮,此外,縱使是簡姓經理傳的,該訊息內容並不是全然不可相信,黃錦秋的購屋資金來源如果有疑義,簡姓經理身為媒體從業人員,訊息來源廣泛,因為有合理懷疑因此在群組裡討論,但後來因為沒有證據因此沒報導,其主觀上沒有誹謗故意。
一審不採信簡姓經理的說詞,認為從訊息前後文脈絡看來,確實是在指摘黃錦秋當時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卻接受地方角頭幫忙裝潢上千萬,還答應地方角頭「幫忙出氣」,影射黃錦秋與角頭、黑道交往複雜,並以公權力為對價和不良分子有不當鉅額利益輸送,已經貶損黃錦秋名譽。
一審認為,簡姓經理在傳送訊息以前,在LINE群組巷其他人表示,「既然我的獨家已經沒了 我就來分享」,可見簡姓經理當時是想分享自己的「獨家」消息,並不是要蒐證。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簡姓經理3月。
簡姓經理上訴,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依照卷內事證足以認定,簡姓經理在群組內傳送本案訊息時,沒有要群組成員相互查證的意思,也沒有揭露他事先查證未果,證明他有誹謗黃錦秋的故意而散布訊息,該條文足以貶損黃錦秋的人格及社會評價,構成加重誹謗罪。
合議庭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也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陳昭筠及陪席法官林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