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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籍依親學生繁星錄取台大 教育部:年滿18歲須離境「現行法規沒空間」

    2026-04-30 16:06 / 作者 陳怡穎
    教育部長鄭英耀。李政龍攝
    一名中國籍學生隨父母來台就讀普台高中,近日透過「繁星推薦」錄取國立臺灣大學,卻因現行法規限制無法入學,引發各界關注。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今(4/30)日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受訪時表示,相關情況須依現行法律規定辦理,「法令上已經很清楚」,目前沒有解釋空間。

    教育部說明,該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身分隨行子女來台,屬於「停居留許可」範疇,並非就學資格問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當事人年滿18歲後即喪失原有居留事由,依法須離境,因此無法在台繼續居留與就學,也無法直接轉換為中生身分入讀大學。

    針對外界質疑該生仍能參與升學制度,教育部進一步指出,包括學科能力測驗及「繁星推薦」在內的報考資格,僅設有學歷條件限制,例如高三在學、已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未禁止外國籍或中國籍學生報考,因此該生參與甄選程序並不違規。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於日前表示,政府一貫立場歡迎中國學生來台就學,但本案涉及居留身分轉換問題,現行法規中並無可直接適用的處理方式,短期內難以解套,仍須相關單位進一步協商或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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