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郁雯已經投入下屆台北市議員選戰。資料照。廖瑞祥攝
馬郁雯任職三立電視台主播時,一名孫姓男子至馬的臉書粉絲專頁留言「而且馬的逼記者到底陪誰睡七年」等語,馬郁雯提告,桃園地院近日依照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孫男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馬郁雯現為民進黨台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參選人,整起誹謗案發生在她三立電視台主播任內,判決書揭露,2024年9月間,馬郁雯報導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案,遭前立委蔡正元在政論節目中質疑其是透過「陪睡」獲取獨家消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隨即發表聲明嚴厲譴責。馬郁雯於同月11日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轉貼該篇記協文章,捍衛職場尊嚴。
孫姓男子在瀏覽馬郁雯的貼文後,在貼文下方留言「這次我挺蔡正元」、「而且馬的逼記者到底陪誰睡七年」等。馬郁雯截圖後向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報案,警方逮捕孫男。
孫男坦承為本案言論之事實,不過,矢口否認有何誹謗犯行,辯稱「我當下沒有想太多」、「本案言論也不是針對馬郁雯」等語。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孫男基於加重誹謗之犯意,於同日某時許,在不詳處所,利用手機或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後,以社群軟體FACEBOOK名稱「孫全」帳號留言,供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以此僅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言論,影射馬郁雯有陪睡7年,足以貶損馬郁雯之人格及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