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女高中生的游男,經法院裁定羈押。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市蘆洲區發生一起嚴重的跟蹤騷擾及暴力案件。一名41歲游姓男子尾隨18歲女高中生,並在遭到阻止時暴力攻擊女學生的外婆及當地里長。新北地檢署昨(4/29)日訊問後,認為游男涉犯《刑法》重傷害、傷害及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深夜開庭裁定收押。
事發於4月28日下午4時許,女高中生放學後步行回家,途中發現遭41歲游姓男子尾隨及搭訕。女學生感到恐懼,在住家大樓下打電話向72歲外婆求助。外婆律婦趕到現場試圖制止游男,卻遭其出拳攻擊,導致鼻骨斷裂、臉部瘀傷、雙眼受損、肝臟破裂等重傷。
此時,當地69歲信義里里長郭騰芳聽見女學生尖叫聲,立即上前協助,但也遭游男揮拳攻擊,造成右眼瞼撕裂傷及鼻淚管斷裂。里長及周圍鄰居、路人見狀合力將游男壓制,並報警處理。
據了解,游男為蘆洲當地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過去曾多次涉及跟蹤騷擾及性騷擾案件,自2013年至今已被警方逮捕8次。游男在偵訊時坦承「看到穿制服的女學生就忍不住」,其行徑令鄰里間感到恐懼。
新北地檢署昨日訊問後,認定游男涉嫌《刑法》第278條第1項之重傷害罪、同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以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因犯罪嫌疑重大且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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