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樂公司幕後金主王景琪。資料照。呂志明攝
竹聯幫大哥吳漢威成立「美樂公司」,找美麗女友、有「台版金智秀」之稱的歐俞彤加入,與境外機房共謀,以假出金製造投資獲利假象,在短短8個月詐得164億8635萬90元、5301人受害。檢警追出當時吳漢威因為沒有資金,找上金主王景琪,雙方一拍即合約定三七分帳,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王男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求刑26年。
歐俞彤身材姣好、面貌清秀,有人形容她神似韓國知名藝人金智秀,原本當當飯局妹的她,在一場飯局中結識了竹聯幫的大哥吳漢威,2人成為男女朋友後,歐女加入由吳男成立、未經合法登記的「美樂公司」,找了許多有黑幫背景成員加入。
檢方查出,這個詐團組織與境外電信詐欺機房成員合作,透過網路系統商非法話務系統,架設超過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招攬民眾投資,等到民眾交付投資款項後,假出金詐欺集團「美樂公司」指派「出金手」,透過郵局臨櫃匯款或其他方式將被害人的「出金」匯入指定帳戶,佯裝被害人投資獲利假象,以假出金方式誘騙投資。
在短短8個月詐得164億8635萬90元、5301人受害,台北地檢署連續發動五波「斬金行動」,北檢偵查後陸續將107名詐團成員起訴。去年11月21日,台北地院對第一波起訴的76名被告宣判,歐俞彤主持犯罪組織從事網路詐欺取財,共犯185罪,總刑期高達687年半,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專案小組繼續追查發現,當時吳漢威才剛出獄想要成立「美樂公司」,但卻缺乏資金,因此找上金主王景琪,雙方一拍即合,並約定三七分帳,2024年1月間,王男透過不詳方式將所有資金都交給吳漢威,讓他順利成立美樂公司進行詐騙。
檢警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於今年4月8日發動第六波搜索,並將王景琪拘提到案,訊後認為王男涉有重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全案在今(6/2)日偵結,檢察官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王男。
檢察官認為,王景琪隱身幕後,以金錢資助「美樂公司」,無須面對檢警查緝,即可獲得鉅額獲利,其對「美樂公司」營運的貢獻,不亞於主持「美樂公司」的吳漢威、歐俞彤,且王男在偵訊中飾詞否認犯罪,難認有任何悔意,因此請求對王男從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6年以上之刑,以昭烱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