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的嫌犯張學義高院出庭。李政龍攝
男子張學義不滿被漲租,拿農用掃刀砍死房東、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洪女,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他移審高院時飆髒話嗆死者可惡,今(6/15)天出庭卻一反常態,哽咽向被害人律師鞠躬,卻擠不出一滴眼淚;他喊冤說,當時被洪女甩巴掌還下跪,腦海裡有個聲音叫他「殺、殺、殺」,他失去理智,才拿出珍藏20多年的掃刀砍人。他說,自首時警察根本不相信他殺人,而他曉得脾氣不好嚇退許多辯護人,強調「雖然換了11個律師,但我有誠懇的心,想跟家屬說對不起。」
調查指出,68歲的張學義和洪女是房東、房客關係,他承租一間雅房和精障兒子同住,他為了報復洪女,每天開窗狂吹冷氣24小時,洪女要他分攤電費,張男認為洪女變相漲租,毆打洪女還勒頸,並拿掃刀狠砍33刀致死。
上回開庭飆罵死者「可惡」他犯後自首,但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認為他沒有真心悔悟,不願減刑,重判無期徒刑。張男5/14移審高院時,主動告訴記者「有話要講」,忘情大吼「我活到70歲才殺人」、「房東太可惡了,我就去殺房東」、「給我凹錢(台語)」,他還夾帶五字經飆罵,「他媽的我也是被害人,她不弄我,我也不會殺她」。
不過,張學義上次出庭暴走,今(6/15)天出庭時卻完全變樣,法官問他年籍,他像軍人一樣馬上舉手說「有」,還說上次開庭失控,對大家很不好意思。
法官問他為什麼提上訴?他表示,希望法院能判輕一點,自己不是故意殺人,也不是預謀犯案,但提起洪女,他又忍不住碎念「她常這樣子…」張學義警覺快失控,突然轉話題說,他當時自己騎腳踏車到中和分局「投案」,「那個警察跟我很熟,我跟他說『殺人了』,那個警察第一時間不相信,要我拿鑰匙給他開門證明,那個警察還說,『你是古意人不會殺人啦』。」檢察官不理他,要求法院判「更重」(編按:極刑)。律師則爭取輕判,強調原審認為張學義符合「自首」卻不予減刑,實際上他應該適用減刑,此外,律師也聲請調閱原審的錄音等,強調張男當初有報案,而且也多次說明自首,可惜原審聽不清楚陳述,且未減刑。
張學義在法庭上哽咽暴哭,看到記者學會閉嘴。李政龍攝
這席話讓被害家屬委任律師聽到刺耳,當庭痛斥張學義態度不佳,強調一審的審判長曾多次制止張學義,但他還是當庭大聲咆哮,阻撓法庭秩序,審判長因此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命他到指認室用「遠距視訊」方式應訊,當時已經確認他可以聽清楚陳述,而且檢辯也都沒有反對。他主張,《刑法》規定,自首可以減刑,但不是強制減刑,國民法官很清楚規定,原審認定沒問題。
法官詢問張學義,當初為什麼會殺人?張學義供稱,當時他和兒子在睡覺,洪女衝進來就罵髒話、丟垃圾桶、還要打他,並罵其子是流氓、角頭,他被迫報警,警察趕來時,他向警方抱怨洪女欺負人…
他說,警察走了以後,「有個聲音叫我殺、殺、殺」,他想起25年前在南勢角路邊攤買的農用掃刀,一時生氣就拿刀殺她了,他強調,自己不是預謀(計畫性犯案)也並非故意殺人。
講起掃刀竟「呵呵呵」但講起掃刀,他話鋒一轉表示,那把農用掃刀是他的收藏品,一把800元,是他25年前在路邊攤買的。他講起掃刀掩不住得意,當庭大讚「那把真的很漂亮,呵呵呵呵」,他說,掃刀是買來欣賞的,當天是臨時拿來行兇。法官追問他到底捅了幾刀?張學義說,他只記得自己從後面捅,不記得捅了幾刀,法官接話說,「認定是33刀」,張學義避重就輕地說,他有很多慢性病,那時候頭很昏,不記得了。
由於張學義情緒暴躁,導致數度更換律師,法官好奇他總共換了幾個律師?覺得現在的律師怎麼樣?張男強調現在的律師團「很好、很好」。其委任律師替他緩頰說,張學義的狀況時好時壞,之前會情緒失控,是因為找不到適當方式表達….沒想到,律師的話才講到一半,他突然又不受控,主動起身道歉,表示「到已經為止已經換11個律師,義辯、法扶都用過了…但我有誠懇的心,想跟家屬說對不起…」
張學義講了幾句開始嚎哭,他激動向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兼代理訴訟參與人)鞠躬道歉,悲憤大吼「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道歉,你幫我跟家屬講一聲….」其委任律師遞衛生紙給他,但他猛擦鼻涕,卻不見擦眼淚。法官問他,你上次為什麼要罵律師呢?張學義哽咽說到,「我不是罵律師,我氣的是檢察官。」
在庭訊結束後,張學義還押看守所,記者問他「有覺得後悔嗎?想跟被害家屬講些什麼?」沒想到,他當庭飆淚,庭訊完卻對記者問題充耳不聞,嘴裡碎念後快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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