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極右派政黨領袖雷朋(Marine Le Pen)(粉色外套者)7月7日在巴黎的上訴法院聆聽貪腐罪判決後離開。路透社
法國法院週二(7日)判處極右派政黨領袖雷朋(Marine Le Pen)2年緩刑,但必須配戴電子腳鐐1年。雷朋先前曾揚言如果她要配戴電子腳鐐就不能參加202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但分析指出,她能不能參選其實不受此判決影響,要看她自己的意願。
這起案件是雷朋與其政黨「國民聯盟」(National Rally)的幾名幹部涉嫌詐領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助理費而引發。雷朋上訴後,法國上訴法院週二仍舊判她有罪,總共必須服刑3年,但其中2年緩刑,另外一年以配戴電子腳鐐限制行動的方式服刑。雷朋也必須繳交10萬歐元罰款。
這項判決意味著在明年4月左右舉行的法國總統大選中,雷朋實際上還是可以參選,但是要帶著電子腳鐐跑行程,並且必須頻繁向執刑官員申報。先前雷朋曾斷然表示,如果她要戴電子腳鐐,跑競選行程會極度受限,她就不會出馬競選。
作出判決的法官指出,雷朋與其同黨人士在三屆歐洲議會任期、總計11年的時間內,侵吞了280萬歐元的公款,這些錢本來應該要拿來雇用助理幫助提升問政品質。
在聆聽判決後,雷朋離開法院,未發一語,外界尚無法得知她是否就此放棄2027年的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