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界今(30日)聯合發聲,要求政府須於5月20日前將三班護病比明確定案。護理人員示意圖。李政龍攝
在賴清德總統提出「三班護病比」入法政見後,衛福部雖已啟動研議機制並規劃透過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推動,但具體時程仍未明朗,引發基層護理團體不滿。護理界今(30日)聯合發聲,要求政府須於5月20日前明確定案,並強調制度已具共識,不應再以漸進改革為由延宕推動。
賴清德總統提出「三班護病比」入法的政見,衛福部長石崇良昨(29)日表示,將成立「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研議相關制度調整方向,並傾向透過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護理人力配置條文來推動。不過,具體時程尚未明朗。據悉,衛福部最快將於6月開會討論。
對此,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聯合多個護理團體發表聲明,提出三項訴求,要求政府應於5月20日前明確宣布將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並主張既有標準應直接法制化,不得任意變動或重啟討論程序,強調護理界願意承擔改革,但不再接受空話與拖延。在制度已具基礎、社會已有共識的此刻,三班護病比入法不應再延宕,而應儘速進入具體推動階段。
護理團體3項訴求如下:
一、請政府於 5 月 20 日前明確宣布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依據賴總統 2023 年 9 月 21 日國政發表會中明確承諾,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並於上任兩年內完成立法、任內落實配套措施。政府應於 5 月 20 日總統就職二周年前,明確宣布將「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正式啟動入法進程。
二、既有標準應直接入法,不得任意變更或重啟討論
衛生福利部已於 113 年 3 月 1 日公告三班護病比標準,係經長時間跨部會與各界討論所形成之專業共識。該標準既已完成公告程序,具備制度與政策基礎,依法應作為後續法規化之依據,不宜任意變更或重啟討論更不得倒退、不得打折。
三、如設緩衝期,須具備完整配套與約束機制
三班護病比制度攸關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屬國家應積極保障之公共利益,制度推動如有過渡期間,應同步建立明確落實時程、資訊公開、稽核監測、健保支付、人力補強及違規處理機制,避免制度流於形式,確保政策確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