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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滅門案二審判死理由曝!高院轟張泓毅「殘忍至極」:毫無疑問犯行最嚴重

    2026-07-09 13:44 / 作者 白廷奕
    三重滅門案軟飯男張泓毅,二審仍被判死刑,高院理由曝光。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北市三重區前(2024)年發生滅門血案,軟飯男張泓毅殺害陳姓妻子、69歲岳母和3歲繼子後,抱著愛犬逃亡6天,落網後還一度囂張嗆「期待判死」,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讓他如願判3個死刑,成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首例判死案件。高等法院今(7/9)日維持死刑判決,合議庭砲轟張泓毅預謀連續殺人,手段殘忍至極,毫無疑問,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的情形,認定一審量刑沒問題。可上訴。

    調查指出,時年24歲的張泓毅與妻子陳女、繼子及69歲岳母同居,他平時在家吃軟飯,全靠妻子支撐家計,不但無業還在外積欠賭債。前年5月間,張泓毅不滿岳母催債,趁著妻子深夜熟睡時用枕頭將其悶死,隔日又將岳母勒斃,最後他擔憂繼子拖累他逃亡,又狠心將其殺害。張泓毅犯後偷走岳母信用卡、存摺及珠寶,盜領、盜刷57萬餘元,帶著愛犬「糯米」逃亡6天後被捕。

    張泓毅落網後坦承犯行,卻絲毫不後悔,也無意向被害家屬道歉。法院將他送請量刑鑑定,張泓毅不僅多次對鑑定醫師表示「期待可被判處死刑」,還嗆聲若再來一次還是會殺岳母,揚言出來還要殺害陳女的親屬。一審國民法庭砲轟張泓毅犯了「天條大罪」,「天理難容」、「人神共憤」,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決定判處3個死刑。

    被害人陳女的表姐(左)及姐姐(右)日前出庭受訪,砲轟張泓毅虐殺小孩。資料照。白廷奕攝

    張泓毅上訴後,律師團主張一審量刑不當,強調最多只能判無期徒刑。但高院今日駁回上訴,仍判死刑。

    合議庭指出,原審已詳細審酌《刑法》第57條規定的各種情狀,並在判決中詳述科刑依據及理由,沒有違法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也沒有顯失公平的情形,因此維持一審量刑及定執行刑。

    合議庭說明,依照卷證資料,張泓毅先後殺害3人是出於事先謀劃,並且蓄意連續殺害,且案發時,岳母劉女是69歲的老年人,繼子年僅3歲,3人都在熟睡時被殺,毫無自我保護能力。合議庭痛批,張泓毅殺害繼子的手段,「更是殘忍至極」,認定他的犯行符合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意旨,毫無疑問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依法可以判死。

    合議庭也表示,原審沒有採納台大醫院量刑鑑定報告中,有關於張泓毅「有矯治可能性」的結論,但一審已對此詳述理由,認定事實及採證沒有違法或不當。因此,合議庭駁回張泓毅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合議庭成員: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郭豫珍、受命法官程欣儀。本案仍可上訴。

    高院發言人文家倩法官說明判決結果。高等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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